菏澤股權激勵落地怎么給未上市企業做設計
2019-11-06 來自: 山東勝藍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瀏覽次數:297
在創業板或中小板公司股權分置改革之前和改革過程中,對高管人員實施了股權激勵作為穩定公司管理層、核心技術人員和業務骨干的有效途徑,引起了眾多擬上市公司的關注如何在公司上市前做好股權激勵安排,是正式啟動上市進程的關鍵問題本文總結了非上市公司股權激勵運作的要點,并與讀者進行了交流。
股權激勵是指將公司的股權以多種方式分配給公司骨干人員,使其作為股東參與企業決策、分享利潤和承擔風險,從而留住這些公司的核心人員,使其為公司的長遠發展服務。
上市公司激勵機制,中國證監會,國務院國資委等部門相繼出臺多個文件進行嚴格監管,但對非上市的股權激勵,有我國沒有專門的法律,只有“公司法”在142回購股票時,該公司員工獎勵已規定。
中國證監會對目前上市企業上市前股權激勵的基本態度:基于公司股權穩定性的考慮(特別是要求發行人擁有明確的股權,控股股東之間不存在重大的股權糾紛)而由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控制的股東),上市前確定的股權激勵計劃必須完成上市,或在計劃終止后上市。
因此,上市后非上市公司對未來股權的股權激勵安排應認定為規避監管的行為,中國證監會在審計中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