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股權激勵落地的股份三種來源
2019-11-06 來自: 山東勝藍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瀏覽次數:347
股權激勵落地的股份三種來源
一、 回購股份
根據《公司法》,公司回購股份須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購入的股份不得超過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的5%用于收購的資金應當從公司的稅后利潤中支付。
購買的股份應當在一年內轉讓給職工。公司回購股份時,將回購股份無償或低價轉讓給股權激勵對象。
二,老股東出售公司股份
如果員工實際執行的激勵股份,通常是由老股東,通常是大股東的股權激勵對象出售股份。
根據支付對價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種為股票授予,老股東的股權激勵對象為公司的部分股份無償劃轉;其他的股份轉讓,轉讓價格普遍注冊資本或賬面價值的凈資產確定。
三、 增資方式
公司授予股權激勵對象以相對優惠的價格參與公司增資的權利需要指出的是,在股權轉讓或增資過程中,應當優先處理老股東的優先權問題。
股東大會對股權激勵計劃進行表決時,公司可以同意其他股東放棄與股權激勵有關的股權轉讓和增資的優先購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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