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勝藍股權:股權激勵設計控制權和股權結構的問題
2019-11-29 來自: 山東勝藍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瀏覽次數:349
勝藍股權為山東的濟南、青島、淄博、棗莊、東營、煙臺、濰坊、濟寧、泰安、威海、日照、濱州、德州、聊城、臨沂、菏澤提供股權激勵設計方案的落地咨詢服務。
任何企業的發展都離不公司治理結構及控制權問題,創始人是公司的靈魂,是公司的方向和意志體現,股權激勵的模式必須保證兩個點,一個是股權結構的問題,一個是控制權的問題。
今天勝藍股權主要給大家講解三個核心的股權比例,67%、51%、34%。
1、67%,擁有完全控制權67%:擁有完全控制權,占到三分之二,能夠通過股東大會決議,有權修改公司章程、增資擴股等重大事項,公司章程是除了《合同法》《公司法》之外,能夠約束股東權利和義務重要契約。
2、51%:擁有相對控制權51%:擁有相對控制權,占比二分之一以上,通過股東大會決議,可以對公司重大決策進行表決和控制:比如制定董事會和高管的薪酬,以及股權激勵等。
3、34%:擁有一票否決權34%:擁有一票否決權:占比大于三分之一,對于股東會的決策,有直接否決權。這是針對67%而相對設定的。
當然這幾個股權比例都是相對的,我們也可以實現小股權比例而對公司有完全的控制權的情況,華為的任正非就是通過1%的股權而獲得了控制權,劉強東使用AB股的模式,實現了對京東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