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藍股權:濟南股權激勵||股權激勵中哪些人不能成為合伙人?
2019-12-10 來自: 山東勝藍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瀏覽次數:476
一個創業公司的股權大致分三類,創始人以及團隊的股權、員工和投資人,創始人一般是要組建團隊一起進行創業的,這時候合伙人的加入規則就成了很多企業家需要慎重考慮的事情,今天勝藍股權就給大家分析一下,哪些人不應該成為公司的合伙人?
資源承諾者不適合成為公司的合伙人,很多創業者在初期,因為公司的發展起步需要借助很多資源,給早期的資源承諾者許諾過多股權以求的公司生存的目的,然而創業公司的極終價值的實現,需要整個創業團隊長期投入時間和精力去實現,所以對于資源承諾者,建議優先考慮項目提成,談利益合作,即是短期的利益合作,而不是長期的利益綁定。
創業公司在初期,因為成本有限,所以可能會有一些兼職的情況,其中不乏核心的技術人員,這種人也好按照公司外部顧問標準發放少量股權,一個人不全職投入公司的工作就不能算是創始人,何邊干著他們其它的全職工作邊幫公司干活的人只能拿工資或者工資“欠條”,這些人也是不能成為合伙人的,畢竟他們并沒有冒其他創始人一樣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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